1.2006年全国消耗汽油,柴油,重油,煤总量?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哪些

3.销售成品油是否要计提交纳消费税?

4.国内各大炼厂的详细介绍

5.山东海科化工集团的集团子公司

2008年7月重油价格_2008油价暴涨

自己慢慢看吧···呵呵

朝鲜半岛自朝鲜战争以来一直存在着军事对峙,朝核问题实际上是冷战对抗的延续。朝鲜指控美国对其国家安全构成最大威胁,美国则坚持朝鲜半岛无核化。朝鲜认为,朝鲜核问题是由美国敌视朝鲜政策造成的,要解决核问题首先需美国转变对朝政策。朝鲜重申,只要美国不放弃敌视朝鲜政策,朝鲜也就不能放弃核遏制力。为解决问题,朝鲜一直要求与美国进行直接对话,并多次提议与美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美国则要求朝鲜先行放弃核,并坚持认为处理朝核问题的恰当方式是通过多边对话。

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危机,中国积极斡旋。2003年4月23日至25日,中、朝、美三方在北京举行了三方会谈。朝鲜在会谈中曾提出同时消除美朝安全疑虑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要求美国作出回应。同年8月27日至29日,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和日本在北京举行首轮六方会谈。

2005年

5月,朝鲜宣布从核反应堆内取出8000根废燃料棒,并称由于美国布什2002年12月撕毁了以提供轻水反应堆为核心内容的朝美框架协议,并以核武器对朝鲜进行威胁,朝鲜重新启动了根据框架协议冻结的5兆瓦核反应堆,并恢复了5万千瓦和20万千瓦核反应堆的建设工作。

9月19日,第四轮六方会谈经过两个阶段的艰苦谈判,与会各方一致通过了六方会谈启动以来的首份共同声明:朝方承诺,放弃一切核武器及现有核;美方则确认,无意以核武器或常规武器攻击或入侵朝鲜;朝方声明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其他各方对此表示尊重。

此后,美国财政部认定朝鲜利用澳门汇业银行账户从事洗钱和制美钞的活动,下令美国金融机构中断与这家银行的商业往来。澳门汇业银行随即中止了与朝鲜的业务,包括冻结朝鲜存在银行的2500万美元资金。朝鲜则否认美国的指控。

11月,朝核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最终达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声明》。各方重申将根据“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原则全面履行共同声明,早日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维护朝鲜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持久和平与稳定。

2006年

朝美双方围绕“伪造美元”和“金融制裁”问题争执不下,六方会谈陷入僵局。美国声称“金融制裁”针对的是非法行为,与六方会谈“无关”。朝鲜认为,美国没有证据就对朝鲜实行“金融制裁”,表明美国依然对朝鲜实行敌视政策。朝鲜强调,美国必须解除 “金融制裁”,否则朝鲜不会重返六方会谈。

7月6日,朝鲜外务省发言人证实,朝鲜确实发射了导弹,但此举是朝鲜“加强自卫国防力量的军事训练的一部分”,与旨在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六方会谈无关。朝鲜通过对话和协商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的决心“至今没有变化”。

7月1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15个理事国一致赞成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朝鲜试射导弹问题的第1695号决议,对朝鲜导弹试射表示严重关切和谴责,要求朝方重新作出暂停导弹试验的承诺。朝鲜外务省16日发表声明,强烈反对1695号决议,表示朝鲜将不受这一决议的任何约束。

10月3日,朝鲜外务省发表声明,宣布朝鲜将在科学研究领域进行核试验,并强调朝鲜希望通过对话和协商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原则立场“没有变化”。联合国安理会6日发表声明,要求朝鲜取消中的核试验,立即无条件重返六方会谈,并警告朝鲜,如果无视国际社会劝阻坚持进行核试验,安理会将取进一步行动。

10月9日,朝鲜宣布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地下核试验。朝鲜此举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10月14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718号决议,对朝鲜核试验表示谴责,要求朝方放弃核武器和核,立即无条件重返六方会谈,并决定针对朝鲜核、导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领域取制裁措施。

12月18日至22日,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于在北京举行。会后发表第四份《声明》,以“两个重申”向外界传达了六方在本阶段会谈中取得的共识:重申通过对话和平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和意志;重申认真履行9·19共同声明,根据“行动对行动”原则,尽快取协调一致步骤,分阶段落实共同声明。

2007年

2月13日,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三阶段会议通过了《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的共同文件(2·13 共同文件),内容包括朝方关闭并封存宁边核设施,以及各方同意向朝鲜提供价值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及人道主义援助,其中首批援助为5万吨重油。按照文件规定,与会各方应在4月14日前落实文件内容。

3月13日至1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巴拉迪对朝鲜进行访问,朝方表示愿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关闭宁边核设施。

3月19日至22日,第六轮六方会谈在北京举行。会后各方发表了第一阶段会议声明。各方重申将认真履行在9·19共同声明和2·13共同文件中做出的承诺。

6月21日至22日,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美国代表团团长、美国助理卿希尔访问朝鲜。访问期间,他与朝鲜外相朴义春,副外相、六方会谈朝鲜代表团团长金桂冠“举行了很好的会谈” 。22日,希尔在首尔说,朝鲜已经准备迅速关闭宁边核设施。25日,朝鲜外务省发言人在平壤宣布,被冻结在澳门汇业银行的朝鲜资金转移问题已经解决。朝鲜将开始履行朝核问题六方会谈达成的《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共同文件。26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代表团一行4人抵达平壤,开始对朝鲜进行访问。访问期间,代表团与朝鲜原子能总局官员进行了多次会谈,并在朝方的大力协助下视察了宁边地区的核设施。代表团团长、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海诺宁说,通过会谈,代表团已经与朝鲜方面就关闭和封存宁边核设施的验证程序问题达成了共识。

7月14日,在韩国运送的第一批6200吨重油抵达朝鲜先锋港后,朝方关闭了宁边核设施。同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时隔5年后重返朝鲜,前往宁边地区监督和验证关闭核设施。

7月20日,第六轮六方会谈团长会议在北京闭幕并发表新闻公报,各方就下一阶段工作达成四点框架共识,并制定了三步骤实施“路径”。

8月2日,美方首席代表、助理卿希尔说,朝鲜已同意在2007年底前全面申报其核并使所有核设施“去功能化” 。

9月1日至2日,美朝双边工作组第二轮会谈在日内瓦举行,双方就朝鲜全面申报其核并使所有核设施“去功能化”达成共识。

10月3日,朝核问题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通过了《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共同文件,即“10·3共同文件”。根据文件,朝鲜将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宁边核设施的去功能化并全面申报核,美国将根据朝方行动履行其对朝承诺。

11月1日,美国核专家组抵达朝鲜,参与宁边核设施的去功能化工作。

11月27日至29日,由中国、韩国、日本、美国和俄罗斯等5国官员和专家组成的10人调查团抵达平壤,对朝鲜核设施去功能化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团成员之一、中国外交部朝鲜半岛事务大使陈乃清说,目前去功能化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12月3日至5日,美国助理卿、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美国代表团团长希尔访问朝鲜,考察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的进展情况,并与朝官员讨论朝申报核问题。5日,希尔转交了布什给朝鲜最高***金正日的亲笔信。布什在信中谈及两国关系正常化是最终目标。

12月14日,布什在华盛顿再次呼吁朝鲜全面申报其核和核扩散行为。

2008年

1月4日,朝鲜全面阐述其履行“10·3共同文件”的立场,认为美国等有关方面没有及时履行协议,并指出“10·3共同文件”的执行被延迟,责任不在朝鲜。随后,美方表示,朝鲜并没有提交正式的核申报书,并多次强调,在朝鲜进行完整、准确的申报之前,美国不会启动将朝鲜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名单中删除和对朝终止适用《敌国贸易法》的程序。

3月13日,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美国和朝鲜两国代表团团长在日内瓦举行会谈,但双方未就朝鲜申报核等具体问题达成协议。

4月8日,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美朝两国代表团团长在新加坡会晤。双方在履行六方会谈共同文件的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

4月22日至24日,美国朝核问题工作小组访问平壤,与朝鲜讨论了有关履行共同文件的具体问题,其中包括朝鲜核申报内容等问题。

5月8日,美国朝核问题工作小组再次访问平壤。访问期间,朝鲜向美国移交了长达1.8万页的核设施运行记录。

6月10日,美国朝核问题工作小组三度访问平壤,与朝鲜讨论了朝鲜核设施去功能化的技术性及事务性问题,以及有关各方对此进行政治和经济补偿的问题。朝鲜说磋商“取得了成果”。

6月11日,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经济及能源合作工作组在板门店举行会议。与会各方就向朝提供经济及能源援助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加快援助步伐达成一致。

6月11日至12日,朝鲜和日本在北京举行间工作会谈。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朝鲜将重新调查“问题”,而日本将部分解除对朝经济制裁。

6月18日,美国卿赖斯表示,在朝鲜申报其核之后,美国将把朝鲜从“支恐”名单上删除,朝鲜也将不再受美国《敌国贸易法》制裁。25日,美国重申有条件将朝鲜从“支恐”名单中删除。

6月26日,六方会谈发表声明,表示六方会谈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取得积极进展。朝鲜 26日正式向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国中国提交核申报书。美国白宫在确认朝鲜提交核清单的同时宣布,美国将部分解除对朝鲜的贸易制裁,以及着手将朝鲜从 “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中删除。

6月27日,朝鲜于当地时间17时05分(北京时间16时05分)炸毁其宁炸毁其宁边地区核设施的冷却塔。

7月10日至12日,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团长会在北京钓鱼台举行。会后发表新闻公报,各方同意在六方会谈框架内建立朝鲜半岛无核化的验证和监督机制。根据公报,验证机制由六方专家组成,验证措施包括视察设施、提供查阅文件、技术人员面谈,以及六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措施。由六方团长组成的监督机制,将确保各方信守并履行各自在六方会谈框架内作出的承诺,包括不扩散和对朝经济与能源援助。

8月26日,朝鲜外务省发言人在平壤发表声明说,朝鲜已在14日停止宁边地区核设施的去功能化作业,并已将这一措施通报了有关国家。同时,朝鲜“将根据有关部门的强烈要求,考虑取按原状重新恢复宁边核设施的措施”。美国白宫发言人弗拉托26日重申,在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有关各方对朝鲜核实行核查达成一致之前,美国不会将朝鲜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名单中删除。

2006年全国消耗汽油,柴油,重油,煤总量?

1、JP54燃料油是:航空煤油

2、燃料油作为炼油工艺过程中的最后一种产品,产品质量控制有着较强的特殊性,最终燃料油产品形成受到原油品种、加工工艺、加工深度等许多因素的制约。根据不同的标准,燃料油可以进行以下分类:

(一)、根据出厂时是否形成商品

根据出厂时是否形成商品,燃料油可以分为商品燃料油和自用燃料油。商品燃料油指在出厂环节形成商品的燃料油;自用燃料油指用于炼厂生产的原料或燃料而未在出厂环节形成商品的燃料油。

(二)、根据加工工艺流程

根据加工工艺流程,燃料油可以分为常压重油、减压重油、催化重油和混合重油。常压重油指炼厂催化、裂化装置分馏出的重油(俗称油浆);混合重油一般指减压重油和催化重油的混合。

(三)、根据用途

根据用途,燃料油分为船用内燃机燃料油和炉用燃料油两大类。前者是由直馏重油和一定比例的柴油混合而成,用于大型低速船用柴油机(转速小于150转/分)。后者又称为重油,主要是减压渣油、或裂化残油或二者的混合物,或调入适量裂化轻油制成的重质石油燃料油,供各种工业炉或锅炉作为燃料。

船用内燃机燃料油是大型低速柴油机的燃料油,其主要使用性能是要求燃料能够喷油雾化良好,以便燃烧完全,降低耗油量,减少积炭和发动机的磨损,因而要求燃料油具有一定的黏度,以保证在预热温度下能达到高压油泵和喷油嘴所需要的黏度(约为21-27厘斯),通常使用较多的是38°C。雷氏1号黏度为1000和1500秒的两种。由于燃料油在使用时必须预热以降低黏度,为了确保使用安全预热温度必须比燃料油的闪点低约20°C,燃料油的闪点一般在70-150°C之间。

重油主要作为各种锅炉和工业用炉的燃料油。各种工业炉燃料系统的工作过程大体相同,即抽油泵把重油从储油罐中抽出,经粗、细分离器除去机械杂质,再经预热器预热到70-120°C,预热后的重油黏度降低,再经过调节阀在8-20天大气压下,由喷油嘴喷入炉膛,雾状的重油与空气混合后燃烧,燃烧废气通过烟囱排入大气。

国产燃料油种类: 商用重油、 200 号重油、 7 号燃料油、工业燃料油

进口燃料油种类: 复炼乳化油、奥里乳化油、 180 号低硫燃料油、 380 号低硫燃料油、180 号高硫燃料油

取暖油,也就是2号燃料油,其收率为25%,是继汽油之后的第二大成品油。取暖油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每手42000加仑(1000桶),交割地是美国的金融中心——纽约港。同时还推出了期权交易、期权差价交易、炼油毛利期权交易以及平均价格期权交易,为市场参与者的管理价格风险提供了更大的弹性空间。取暖油期货合约还可以作为柴油和喷气燃油的套期保值工具,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即在NYMEX的取暖油期货价格加上升贴水交割。通过NYMEX的Clear Port系统,还可以完成基于炼油毛利、地区价差以及纽约港取暖油与喷气燃油和柴油价差的取暖油互换期货交易,这些交易都是场外交易,通过NYMEX Clear Port的清算网站清算。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哪些

://.stats.gov.cn/tjsj/ndsj/2005/indexch.ht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自己看好了

能源消费总量及构成

年 份 能源消费总量 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

(万吨标准煤) 煤 炭 石 油 天然气 水 电

18 57144 70.7 22.7 3.2 3.4

1980 60275 72.2 20.7 3.1 4.0

1985 76682 75.8 17.1 2.2 4.9

1989 96934 76.1 17.1 2.1 4.7

1990 98703 76.2 16.6 2.1 5.1

1991 103783 76.1 17.1 2.0 4.8

1992 109170 75.7 17.5 1.9 4.9

1993 115993 74.7 18.2 1.9 5.2

1994 122737 75.0 17.4 1.9 5.7

1995 131176 74.6 17.5 1.8 6.1

1996 138948 74.7 18.0 1.8 5.5

19 137798 71.7 20.4 1.7 6.2

1998 132214 69.6 21.5 2.2 6.7

1999 130119 68.0 23.2 2.2 6.6

2000 1302 66.1 24.6 2.5 6.8

2001 134914 65.3 24.3 2.7 7.7

2002 148222 65.6 24.0 2.6 7.8

2003 170943 67.6 22.7 2.7 7.0

2004 1000 67.7 22.7 2.6 7.0

能源生产总量及构成

年 份 能源生产总量 占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 (%)

(万吨标准煤) 原 煤 原 油 天然气 水 电

18 62770 70.3 23.7 2.9 3.1

1980 63735 69.4 23.8 3.0 3.8

1985 85546 72.8 20.9 2.0 4.3

1989 101639 74.1 19.3 2.0 4.6

1990 103922 74.2 19.0 2.0 4.8

1991 104844 74.1 19.2 2.0 4.7

1992 107256 74.3 18.9 2.0 4.8

1993 111059 74.0 18.7 2.0 5.3

1994 118729 74.6 17.6 1.9 5.9

1995 129034 75.3 16.6 1.9 6.2

1996 132616 75.2 17.0 2.0 5.8

19 132410 74.1 17.3 2.1 6.5

1998 124250 71.9 18.5 2.5 7.1

1999 109126 68.3 21.0 3.1 7.6

2000 106988 66.6 21.8 3.4 8.2

2001 120900 68.6 19.4 3.3 8.7

2002 138369 71.2 17.3 3.1 8.4

2003 159912 74.5 15.1 2.9 7.5

2004 184600 75.6 13.5 3.0 7.9

石 油 平 衡 表

单位: 万吨

项 目 1990 1995 2000 2002 2003

可供量 11435.0 16072.7 22631.8 24925.1 27540.5

生产量 13830.6 15005.0 16300.0 16700.0 16960.0

进口量 755.6 3673.2 48.5 10269.3 13189.6

出口量(-) 3110.4 2454.5 2172.1 2139.2 2540.8

年初年末库存差额 -40.8 -151.0 -1244.6 94.9 -68.2

消费量 11485.6 16064.9 22439.3 24779.8 27126.1

在消费量中:

1.农、林、牧、渔、

水利业 1033.6 1203.2 1496.7 1674.1 1681.4

2.工 业 7321.6 9349.3 11404.7 12489.6 13686.5

3.建筑业 327.3 242.8 344.3 410.4 430.6

4.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 1683.2 2863.6 5509.4 6156.6 7093.2

5.批发、零售业和住宿、

餐饮业 77.6 333.9 545.0 593.0 682.3

6.其他 757.8 1390.3 1882.7 18.6 1916.4

7.生活消费 284.5 682.0 1256.5 1477.5 1635.8

在消费量中:

(一) 终端消费 9304.7 13676.3 19893.5 21982.8 24062.8

#工 业 5180.4 7095.5 9016.2 9854.5 10758.7

(二) 中间消费

(用于加工转换) 1630.4 2230.0 2352.8 2606.8 2901.4

发 电 1234.4 1358.5 1178.2 1275.6 1491.6

供 热 356.3 399.9 427.0 420.7 418.0

制 气 39.7 51.6 25.9 18.9 20.9

(三)炼油损失量 295.8 420.1 721.8 891.6 0.9

(四) 损失量 254.7 158.6 192.9 190.2 161.9

平衡差额 -50.6 7.8 192.5 145.3 414.4

注: 1.生产量为原油产量。

2.进口量包括我国飞机、轮船在国外加油量;出口量包括外国飞机、轮船在我国加油量。

煤 炭 平 衡 表

单位: 万吨

项 目 1990 1995 2000 2002 2003

可供量 102221.0 133461.7 98176.1 129604.8 157902.0

生产量 107988.3 136073.1 99800.0 138000.0 166700.0

进口量 200.3 163.5 217.9 1125.8 1109.8

出口量(-) 1729.0 2861.7 5506.5 8389.6 9402.9

年初年末库存差额 -4238.5 86.8 3664.7 -1131.4 -504.9

消费量 105523.0 137676.5 124537.4 136605.5 163732.0

在消费量中:

1.农、林、牧、渔、

水利业 2095.2 1856.7 1647.7 1622.9 1683.3

2.工 业 81090.9 117570.7 111730.0 124195.4 150568.5

3.建筑业 437.6 439.8 536.8 553.5 577.2

4.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 2160.9 1315.1 1139.9 1055.0 1067.3

5.批发、零售业和住宿、

餐饮业 1058.3 7.4 814.6 809.1 860.4

6.其他 1980.4 1986.7 761.2 767.0 800.6

7.生活消费 16699.7 13530.1 7907.2 7602.6 8174.7

在消费量中:

(一) 终端消费 60205.9 66156.1 46086.8 42692.4 48944.8

#工 业 35773.8 46050.3 33279.7 30282.2 35781.2

(二) 中间消费

(用于加工转换) 41257.8 69487.6 78450.6 93913.1 114787.3

发 电 27204.3 44440.2 54611.2 65600.0 776.5

供 热 2995.5 5887.3 6692.1 7473.7 9595.5

炼 焦 106.6 18396.4 15000.4 18209.7 23639.9

制 气 360.4 763.7 810.0 3.2 1054.8

(三) 洗选损耗 4059.3 2032.8 1441.2 1717.5 2599.3

平衡差额 -3302.0 -4214.8 -26361.3 -7000.8 -5830.1

注:生产量为原煤产量。

://.stats.gov.cn/tjsj/ndsj/2005/indexch.ht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自己看好了

销售成品油是否要计提交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比较狭窄,同时也会根据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国家大政方针进 行修订,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目前消费税税目包括烟、酒、化妆 品等15种商品,部分税目还进一步划分了若干子目。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院批准纳入的企业及个人生 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在“烟”税目下分“卷烟”等子目,“卷烟”又分“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其 中,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 70元)的卷烟;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二)酒

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 以上的是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 000元(不含增值税) 以下的是乙类啤酒。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对饮食业、商业、 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果啤 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配制酒(露酒)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人可食用或药食两用 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并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具体规定如下:

1.以蒸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 并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 10%适用税率征 收消费税。

2. 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 酒” 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其他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白酒”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葡萄酒消费税适用“酒”税目下设的“其他酒”子目。葡萄酒是指以葡萄为原料, 经破碎(压榨)、发酵而成的酒精度在1度(含)以上的葡萄原酒和成品酒(不含以葡萄 为原料的蒸馏酒)。

(三)高档化妆品

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税目调整为包括髙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髙档护肤类化 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髙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

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 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 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有物质以及 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掘、打磨、加工的各种 珠宝玉石。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航 空煤油暂缓征收。

1.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 各种轻质油。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 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2.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号至30号的可用作柴油 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 标油。

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经院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 费税:

(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

(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准。

3.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 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O)、 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经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4.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 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5.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 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

6.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 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 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 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 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另外,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 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变压器油、 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7.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 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 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酸油、工业燃料、4 ~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 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根据财税〔2013〕105号文,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 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纳税人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 经营许可证》,且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

(2)生产原料中废矿物油重量必须占到90%以上。产成品中必须包括润滑油基础油, 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应不少于〇. 65吨。

(3)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

财税〔2019〕144号将该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七)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1)乘用车: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叙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含 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 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3)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 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 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 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 ~ 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 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1182 A m 法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 (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沙滩车、雪地 车、卡丁车、髙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八)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发动机气缸总 工作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 小排量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九)离尔夫球及球具

髙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髙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 夫球杆及髙尔夫球包(袋)等。

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 93克、直径不超过42. 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 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髙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 成;髙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髙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髙尔夫球杆的杆 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〇〇〇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H?—〉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 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 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等非营利活动的各 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孩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 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供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 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 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 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 (白述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 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四)电池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

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 成的电池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征收消费税;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 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 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 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 固体材料之总称。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国内各大炼厂的详细介绍

销售成品油是要计提交纳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为“从量定额”。

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征收消费税。其中: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2006年4月1日新开征的。

注意征收环节是在生产环节,在成品油零售环节是不征消费税的。

税率分别为:

汽油单位税额:含铅0.28元/升,无铅0.20元/升;

柴油单位税额:0.1元/升;

石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溶剂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润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燃料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航空煤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扩展资料:

成品油征税范围:

1、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2、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3、石脑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4、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5、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6、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7、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蜡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参考资料:

中央人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山东海科化工集团的集团子公司

⑴地处四川东部的南充炼油化工总厂是1999年从四川石油管理局南充炼油厂分离重组而成的,隶属于国际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拥有常减压蒸馏、重油催化裂化、酮苯脱蜡(油)、异丙醇脱沥青等13套炼油装置以及配套设施,目前原油加工能力为60万吨/年。

⑵拟在广西再建大型炼厂

记者另悉,中石化在华南区域扩张成品油产能的并不限于广州石化一家,事实上旗下第二大的茂名炼油厂同样在实施扩建工程,茂名炼油厂的产量拟从年产1350万吨增长至年产1750万吨。业内人士透露,中石化还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在广西兴建年产800万吨的炼油厂。

中石化还从长远考虑,正在建设一条1691公里的输油管,将广东炼油厂的剩余产量送到西南地区,以便应对西南区可能的市场缺口。目前,输油管正在铺设中,明年完工。

⑶广州石化为中石化下属炼厂,是华南地区重要炼厂之一,目前年原油加工能力为770万吨,全部加工进口原油。目前炼厂加工的原油品种多为中东原油,炼厂生产的汽柴油全部供应广东市场。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广州石化炼油1000万吨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在改造广州石化现有5套装置的基础上再新建5套装置,总投资超过30亿元,使广州石化的炼油年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为了与炼油装置扩建工程配套,广州石化旗下的广州乙烯新一轮80万吨/年规模的扩产改造工程即将启动。

目前炼厂正在进行千万吨级改扩建,预计下半年竣工。届时,广州石化将继浙江镇海、广东茂名、南京金陵等地之后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1000万吨大炼厂。

⑷茂名石化

茂名石化隶属中石化,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其原油年加工能力为1350万吨,为华南地区第一大炼厂,主要加工进口中东高硫原油,成功首炼科威特原油,加工原油种类达到85种,居国内首位。其成品油主要销往中国西南和华南地区,茂名石化2005年原油的实际加工量排名全国第二。1#催化装置(100万吨/年),2号常减压装置(设计能力为2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设计能力为25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切换装置的生产能力将从现在的17.5万吨/年增加到27万吨/年。23.1万吨/年苯、甲苯和混合二甲苯(BTX)、10万吨/年苯乙烯单体(SM)、10万吨/年乙二醇(MEG)、1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16万吨/年聚丙烯(PP)、5万吨/年丁苯橡胶(SBR)和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

⑸东兴炼厂隶属中石化,地处广东湛江,前身是一家合资企业,2002年3月被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收购,成为其直属管理的炼油企业。原有原油加工能力为200万吨/年,于2005年初扩建后一次性原油加工能力达到500万吨/年,几乎全部加工进口原油。

中山天乙目前拥有一套120万吨/年减压蒸馏装置和一套50万吨/吨焦化装置。该厂一套5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和一套8万吨/年的气体分离装置已经基本完工,正在进行管道吹扫,预计5月初有望开车投产。业内人士指出,中山天乙即将完工的催化裂化装置在广东小炼厂中尚属首例。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国际直馏油原料价格上涨、燃料油消费税新政等冲击接踵而至,广东部分小炼厂为增加出率和收益,不约而同地进行深加工装置投资,如佛山华鸿、东莞华阳等已建成的焦化装置,佛山瑞丰拟建加氢精制等等。

⑹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炼化)是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和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各出资50%合资建设的石化企业,福建炼化目前的原油加工能力为400万吨/年,以加工进口中东原油为主。15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是福建炼化唯一的一套催化裂化装置。福建炼化隶属中石化,是我国东南地区重要炼厂,目前正进行炼油乙烯一体化改扩建项目工程,建成以后综合加工能力将达到1200万吨/年。该一体化项目由福建炼化公司、中石化、埃克森美孚和沙特阿美公司合资建设,总投资268.21亿元。项目兴建完成后,福建炼厂将把其炼油能力由目前的400万吨/年扩至1200万吨/年,并新建年产80万吨乙烯工程,建成东南沿海最大的石化基地之一。

⑺镇海炼化

镇海炼化隶属中石化,位于浙江宁波镇海区,目前其原油年综合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吨左右,原油综合加工能力1850万吨/年,含硫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200万吨/年,为华东乃至全国最大的炼化一体化炼厂,以加工进口原油为主。镇海炼化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年设计能力为180万吨/年。炼厂一号常减压蒸馏装置年设计能力为500万吨/年。镇海炼化的9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1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和15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⑻高桥石化

高桥石化隶属中石化,位于上海浦东,目前其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1130万吨,为国内少数千万吨炼厂之一,主要加工进口中轻质油,国内油主要加工大庆油和海洋油。高桥石化是目前中石化下属炼厂中批量生产清洁柴油和98#汽油的少数几家炼厂之一。高桥石化3号常减压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800万吨/年。1号催化装置的加工能力为90万吨/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该炼厂2004年的液化气产量为41万吨,名列全国第七,在华东仅次于镇海炼化和扬子石化。高桥石化拥有处理能力30万吨/年的润滑油加氢装置,于2004年11月底建成投产。

⑼上海石化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上海市西南部的金山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炼化一体型企业,也是目前中国最大的集油、化、塑、纤为一体的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之一,目前年原油加工能力为1680万吨,全部加工进口原油。该厂作为我国目前最大的乙烯生产商,乙烯年加工能力为95万吨。上海石化是化工型炼厂,而且其合资的上海赛科乙烯项目已于今年6月29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其沥青装置生产能力为50万吨/年。2号常减压装置设计能力为560万吨/年。280万吨/年的1号常减压装置。

⑽金陵石化隶属中石化,位于江苏省南京,目前的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1300万吨(现综合配套加工能力为800万吨/年,其中含硫原油的加工能力为400万吨/年)。进口原油占原油加工量的2/3,是国家指定的加工含硫原油的基地之一。3#常减压装置能力为800万吨/年,1#加氢裂化装置能力为100万吨/年。

⑾扬子石化隶属中石化,年原油综合加工能力为800万吨,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炼化一体型企业。

⑿江苏泰州炼厂新建的150万吨/年CDU因技术原因将推迟至9月份投产。该炼厂在泰州县高港区投资建设年加工能力为300万吨的燃料油生产项目,一期工程一套150万吨/年的原油蒸馏装置(CDU)原今年8月份建成投产。新建的位于高港区的一套150万吨/粘的重油加工装置将于11月25日投入生产。

新装置由中石化和中海油合资建设,主要以海洋原油为原料,投产以后该厂每个月的燃料油产量将有望增加大约7万吨。泰州炼厂隶属中石化,泰州石化全称江苏泰州石油化工总厂,属于江苏陵光集团。现有原油加工能力350万吨/年,主产重交沥青、燃料油和甲乙酮等,与中国海洋石油合作,成立中海沥青(泰州)有限公司,加工中海油产自渤海湾的海洋重质原油,如秦皇岛32-6、蓬莱19-3等,因海洋重质原油为低硫原油,因此利用其生产的燃料油质量较好,产出的燃料油含硫小于1.00%,密度在0.-0.98之间,为低硫环保型燃料。

⒀位于江苏淮安的清江石化隶属于中石化集团,其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1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60万吨/年。

⒁荆门石化隶属中石化,地处湖北中部的荆门市,原油一次加工能力500万吨/年,加工进口原油和国产原油,为长江沿线主要炼厂之一。国内炼厂液化气产量排名第十五位。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是在原先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基础上扩建而成,2005年10月中旬投产。

延迟焦化装置是以重油为生产原料,进一步深加工,出产汽油、煤油和柴油,同时副产石油焦,延迟焦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轻油的收率。

⒂九江石化隶属中石化,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是华中地区重要炼厂,为中石化长江沿江主要炼厂之一,也是江西省境内唯一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拥有5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和年产10万吨聚丙烯、30万吨合成氨和52万吨尿素的生产能力,主要加工国内的胜利油和部分海洋油。国内主要炼厂液化气产量排名第二十六位。

⒃长岭炼厂隶属中石化,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为中石化华中地区主要炼厂之一。目前,其原油年加工能力为500万吨,主要加工胜利油田原油和进口原油,同时具备聚丙烯生产能力7万吨/年。

⒄目前,巴陵石化公司在建的国内首套年产万吨级SEBS(氢化SBS)新装置即将全线开车。这套装置,是同时被列为国家“863”和总部“十条龙”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建设这项工程,是巴陵石化公司调整产业结构,做精做强锂系聚合物、环氧有机氯等核心业务,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举措之一。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巴陵石化公司可谓典型的“小而全”,共有各类装置54套,能生产10大类48个产品,平均每套装置年生产能力仅5000吨。装置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生产“大路货”、竞争力差、亏损严重。

通过缩短战线,凸显主业,形成了以一个基础(化工原料型原油加工装置)、三大拳头(锂系聚合物、商品环己酮、环氧有机氯系列产品)为核心的产品格局。巴陵石化公司成为国内最大的锂系聚合物、最大的商品环己酮以及惟一成龙配套的环氧有机氯系列产品生产企业。

隔膜碱装置由于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安全隐患多,一度被列入停产“黑名单”。去年,他们筹资900万元对装置进行技术升级,全部用DCS系统控制,减轻了操作劳动强度,提高了装置安全系数,烧碱年产能可达4万吨。

年产过万吨的环氧树脂装置是在消化和吸收国内外生产技术的基础上优化和改进的“精品”。通过对关键部位进行重点优化和技术创新,实现了产能增加、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成本下降,赢利空间得到拓展,年增销售收入近2亿元,增效近1000万元。

该公司全套引进的年产2.4万吨环氧氯丙烷装置含氯丙烷和氯丙烯两个单元,其生产的氯丙烯占据国内同类产品市场的“半壁江山”。去年,通过对装置进行改造,巴陵牌氯丙烯总产能超过5.3万吨,产品质量能全面满足农药、有机化工、精细化工及医药等各行业的要求,装置改造直接增效逾千万元,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通过结构调整,巴陵石化公司的环氧树脂专用化、系列化、功能化生产技术和环氧氯丙烷清洁生产技术等开发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他们开发出的光固化涂料专用环氧树脂,可完全顶替同类进口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仅半年时间就新增利润115万元。同时,自主开发的高附加值的邻甲酚醛环氧树脂新产品质量达到进口同类产品水平,完全能顶替进口,市场前景看好,去年创效1000万元。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BS装置,近年在结构调整中,成功实现了产量“五级跳”:1万吨、3万吨、5万吨、7万吨、12万吨。该公司每次对装置的动态结构调整,都有自主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作为技术支持,技术进步对效益的贡献率逐步增加。目前,他们已实现了5条生产线可同时生产不同牌号SBS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不同用户在不同的时段里对不同牌号产品的需求,装置生产完全走上了市场化轨道。

巴陵石化把持续提高SBS质量的方向定位在与世界同类优质产品媲美上,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瓶颈”问题进行招标攻关,解决了产品“黄变”和熔融指数难以控制等国际性难题,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根据国内道路沥青特点研制开发出针对性强、用量少、成本低的多个牌号的SBS专用道路沥青改性料,在多个重点道路建设项目中得以成功应用,打破了国外产品垄断。

在呈多元化、辐射式发展的产品结构调整中,巴陵牌SBS用途也得到广泛拓展,至今已衍生出40多个牌号的混合粒料系列产品,产品应用覆盖了制鞋行业、道路沥青改性、塑料改性、防水卷材、黏合剂等多个领域。与此同时,巴陵石化公司还自主开发了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更高的SIS(苯乙烯—异戊二烯)新产品和更适宜聚合物改性的SEBS新产品工业化生产成套技术。

在持续创新这一巨大“引擎”的拉动下,巴陵石化已成为国内SBS生产线最多、能力最大、品种和牌号最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锂系聚合物生产企业,拥有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的锂系聚合物及其催化剂综合技术。去年,巴陵牌SBS总产量达14.4万吨以上,生产能力仅次于美国科腾聚合物厂(18万吨/年),位居世界第二。

⒅武汉石化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为沿江5家炼厂之一,目前原油加工能力500万吨/年,拥有25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一套、150万吨/年常压和80万吨/年催化裂化联合装置一套、1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一套,30万吨/年的催化重整装置一套,新建的15万吨/年的芳烃抽提装置已经竣工,目前进入油联运测试阶段。在2005年下班年启动其800万吨/年一次产能扩建项目和与之相配套的7套二次深加工设备建设。

⒆安庆石化提炼油种以中原、胜利油为主,进口油种约占原油总加工量的3成左右。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3年安庆石化实际加工原油330.96万吨。

⒇洛阳石化是河南省内最大的炼厂,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属的国有特大型石油、化工、化纤一体化的石化企业,是我国中部地区大型石油化工基地。企业始建于18年,年开工投产之后,边生产边建设,最终于1993年全面完成了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一座单系列500万吨/年的炼油工程建设。2000年9月,总投资64亿元的洛阳化纤工程也全面建成投产。目前该炼厂现有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800万吨/年,以加工中原原油、塔里木原油、吐哈原油及进口原油为主,但之前因二次装置配套不足,实际综合加工能力仅约500万吨/年左右。洛阳石化新建的一套延迟焦化装置已于日前正式动工,该套装置的年加工能力为140万吨,预计在2007年第2季度将建成投产。

延迟焦化装置是以常压渣油为原料,深加工得到液化气、汽油、柴油等轻质产品的一种炼厂常用生产装置,可以大幅提高轻质油品的收率。

前不久,洛阳石化聚丙烯公司生产的“五层共挤双向拉伸聚丙烯平膜(BOPP平膜)”被认定为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荣获了河南省科技厅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洛阳石化2万吨/年BOPP薄膜装置主生产线全套工艺设备从法国DMT公司引进。该生产线用“五层共挤”的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可生产包装膜、烟膜、电容膜等多种高档薄膜产品,最高生产车速可达到450米/分钟,薄膜厚度范围为12微米~80微米。五层共挤双向拉伸聚丙烯平膜是以该公司生产的聚丙烯薄膜JF300为原料,紧密结合市场需要而研发生产的、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

洛阳石化聚丙烯公司生产的BOPP平膜产品,现已销往全国9个省、市,用户反映良好。该产品的成功开发,填补了河南省薄膜市场同类产品空白,缩小了与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满足了国内市场需求,提高了装置国产化水平和产品档次,产品结构得以改善,企业竞争能力不断提升。

(21)济南炼厂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隶属于中石化,该厂始建于11年,现有一次原油加工能力500万吨/年;该炼厂主要加工胜利原油,而进口原油在其石油需求中的比例为20%左右。但其配套设施有所不足,二次加工能力只有350万吨/年。

(21)中国蓝星集团石化公司济南长城炼油厂(简称长城炼油厂)原属国家保留的82家地方炼油企业之一,始建于12年,曾隶属于济南军区以及济南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后在2002年底被中国化工集团公司(ChemChina)下属的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收购。现有主要生产装置有:年加工能力30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15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4万吨/年的沥青装置。油库方面,该厂有原油罐4万立方米,成品油罐3.4万立方米,以及500立方米的液化气罐。从2月底开始,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性停产检修。据称,此次检修是为了配合装置的改建,期间该厂将对原有15万吨/年的催化装置改扩建,加工能力提升至17万吨/年。

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始创于1988年,是以石油炼制为主的石油化工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2007年2月14日,在英国伦敦证券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英国伦敦交易市场的中国化工企业。股票代码HAIK 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ORD USD0.002(DI)

公司始终按照企业管理现代化、生产技术高新化、主导产品名牌化、市场营销国际化的目标发展,着力实施“品牌战略”和“国际化战略”,影响力随着市场的扩张而快速提升,海科品牌正以高速成长之势走向国际舞台。凭借扎实的管理和良好的业绩,先后荣获中国石油化工企业100强、山东省质量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信息化示范企业、山东省财务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并通过了国家级火炬。

公司主要从事汽油、柴油、液化气、石油焦、蜡油、重油、丙烯、硫磺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主要拥有常减压装置两套、重催装置、催化装置、焦化装置、加氢装置、制氢装置和气分装置,装置设计配套合理,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年综合加工能力500万吨,产品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国内第三家取得了汽油、液化气生产许可证的地炼企业。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立式油炉燃烧水焦炭技术达到国际水平,催化装置掺炼焦化蜡油、催化氧化污水脱硫、异丙醚提高汽油辛烷值技术都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2006年3月被确认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始终将安全环保放在重要位置,在原有的环保设施的基础上,新建硫脲装置、50t/h湿式氧化法脱硫装置、200t/h污水处理装置、酸性水气提等环保装置,2009年5月200t/h中水回用装置的投用,使海科成为全国第一家污水零排放企业,实现了污水的达标排放,并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

公司地处东营市规划的工业园区——史口工业园内,公司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运输条件,距离首都北京400公里,距国家一级开放口岸—东营港约100公里。东营市海陆空纵贯结合的立体交通网必将为大家的到来提供优质便利的交通

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始建于2002年9月,是海科集团下属的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新型精细化工企业,位于胜利工业园区内,拥有自营进出口权,是国内唯一一家具有药用辅料生产许可证并连续生产医药级丙二醇的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碳酸二甲酯、丙二醇、碳酸丙烯酯、二氧化碳、异丙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烟草、化妆品、涂料、油墨等领域,产品远销美国、日本、德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并以其优良的品质、合理的价格和真诚的服务得到国内外客户的一致认可。现拥有45000吨/年碳酸二甲酯和36000吨/年丙二醇装置、54000吨/年碳酸丙烯酯装置、10000吨/年二氧化碳装置、3万吨/年异丙醇装置。

新源公司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凝聚和吸引了大批优秀的复合型人才,大专以上学历者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拥有《一种改进的碳酸二甲酯的合成方法》等四个国家发明专利使用权,2005年3月被确认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为公司走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之路构建了坚实的基石。

公司自建立以来,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运作,已经通过ISO9000、ISO14000、OHSMS18000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为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山东海科胜利电化有限公司

是海科集团下属的以盐化工为主的企业,位于东营市东城南工业园区,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现有固定资产1.8亿元,员工32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2人,拥有40000公亩的盐场,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

公司主要生产30%液体烧碱、96%、99%固片碱、液氯、高纯盐酸、次氯酸钠等产品。公司拥有山东省第一套国产化离子膜烧碱装置。

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 企业先后被评为:市用国际标准工作先进单位、市诚信经营单位、市企业管理优秀单位、省计量确认合格单位、省高新技术企业、省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司始终坚持“遵纪守法、居安思危、以人为本、安全为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与各界朋友携手共进,共谋发展。

东营天东生化工业有限公司

始建于1992年,是专业生产黏多糖的生物制药企业。2000年10月被山东省科技厅命名为“高新技术企业”,同年12月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12月通过了肝素钠认证,2004年8月取得肝素钠药品生产许可证,2005年7月取得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钠美国FDA的DMF注册号18452(国内首家),同年10月取得EDQM依诺肝素钠的COS文件的接收确认,2005年12月肝素钠通过GMP认证,2006年1月取得了依诺肝素钠原料药药品生产许可证。2007年3月伊朗卫生部针对我们的依诺肝素钠产品进行了现场审计并于5月获得伊朗GMP证书。2007年6月通过了EDQM的现场审计。2007年10月我们获得了达替在美国FDA的DMF的注册号20905。2008年3月12日获得了EDQM依诺肝素钠检查证书。

通过十多年的生产与探索,我们在肝素系列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了自营进出口与外贸代理于一体的营销网络,并培养了自己的专业团队,成为国内专业的肝素类产品生产厂家。

东营市海科气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4年,是以丙烯生产为主的化工企业,是海科集团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之间的纽带。

公司所拥有的气分装置,利用海科化工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丙烯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实现了集团公司内的产品循环利用,减少了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了生产效率。

丙烯结构式为CH3-CH=CH2,为一种无色气体,带有甜味,化学性质活泼,与空气可形成具爆炸性的混合物,为需求规模仅次于乙烯的重要基本有机原料之一。丙烯最主要是作为聚丙烯的原料,约占其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其次用于生产丙烯睛、环氧丙烷、丙烯酸、丁辛醇、苯酚、环氧氯丙烷、乙丙弹性体等下游产品。丙烯在医用化工、石油化工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国际上供不应求,价格呈稳步上升趋势。我公司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生产的液化石油气含有30%-35%左右的丙烯,如果将此液化石油气作为民用燃料,是一种低级利用。用气体分馏工艺将丙烯分离出来,作为化工基础原料,是一种充分利用的较佳选择。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是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控股子公司,是集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氯碱化工为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4亿元。股东有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鑫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营市金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紧邻黄河三角洲最大港口——东营港,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主要经营汽油、柴油、蜡油、液化气、石油焦、环氧丙烷、烧碱、多元醇酯、聚碳酸酯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在建项目有120万吨/年重质油综合利用、100万吨/年油品精制、50万吨/年轻质油改质三个项目,项目非原油一次加工,属原油深度加工和炼化一体化项目,投资9.5亿元,预计2009年12月份投产运行。

作为首家进驻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海科瑞林公司的发展建设得到了省、市、区各级和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多次就本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发展规划、进展速度召开专项会议,使得项目在规划、设计、环保、土地、建设、招标、政策等各方面进展异常顺利。海科集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扬“学习、现代、速度、精细”的企业精神,加快实施炼化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实现海科集团年产值300亿元、利税26亿元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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