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今天汽油价格_甘肃省今天汽油价格92多少钱2024.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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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是2000-09-14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69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1027190252843,企业法人万云,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C)、预包装食品兼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以上各项凭许可证核定事项在有效期限内经营),煤油、润滑油、润滑脂、石化产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化肥及复合肥的零售;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三类汽车维修;机械设备的租赁;纺织服装、文体用品、五金家具建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充值卡、计生用品、劳保用品的零售;**代理销售、代理收取水电公用事业费、票务代理、车辆过秤服务、广告业务、汽车清洗服务,车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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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细则(修正)
甘肃天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2011-09-06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北滨河东路360号。
甘肃天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102581169057J,企业法人常敬秀,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甘肃天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设备、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体用品的销售;灶具的销售及维修;(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汽油、煤油、柴油的零售;车用气瓶的充装及安装;一类汽车维修;燃气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甘肃天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2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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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节约能源工作的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根据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我省境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条例》及本细则,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努力提高能源利用率。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煤油、柴油、汽油、燃料油、蒸汽,薪柴等。第四条 甘肃省委员会是全省节约能源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细则的贯彻执行。第二章 节能管理基础工作第五条 全省各地(州、市)及重点耗能企业主管部门,都要有主要负责人主管节约能源工作,明确节能管理机构。第六条 各企业应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节约能源工作。年综合能耗折合标准煤一万吨以上的企业,不论承包与否,都要有相应的节能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能源的使用及节约。第七条 各地(州、市)及重点耗能企业主管部门的节能管理机构,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和本部门的节约能源规划及技术政策,对所属企业节约能源工作,实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第八条 企业节能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约能源工作的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二)编制节能规划和年度,监督管理本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组织节能工作的考核评比,负责节能奖的分配和使用;
(三)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交流节能信息和情报。第九条 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通则》的规定,装配能源计量器具,对所使用的能源进行全面计量。
省计量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验收。企业取得国家以上计量合格证书后,才有资格进行节能升级工作和提取能源,原材料节约奖。第十条 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及各地(州、市)和重点耗能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定,建立能源统计体系和制度。第十一条 省标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制定的各项能源基础标准、能源管理标准和产品能耗标准,制定适合本省具体情况的能源管理标准、产品能耗标准和能源监督、检测方法标准,逐步实现节能管理工作标准化,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能源标准。第十二条 各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能源供应部门,根据能耗标准和行业能耗定额,定期对企业主要耗能产品核定先进、合理的能耗定额,经同级节能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定额每二至三年修订一次。重点产品能耗定额,由省节能管理部门会同能源供应部门制定;其他产品能耗定额,由地(州、市)节能管理部门会同能源供应部门制定。第十三条 各级节能管理部门在能源管理工作中要实行节能指标责任制和能源承包制,实行目标管理,完善管理程序,互相协调配合。第十四条 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能量平衡和重要耗能(电)设备的测试工作。第三章 能源的合理利用第十五条 节能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能源供应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做好能源的供应、使用和节约工作。根据企业能源管理水平、产品能耗和经济效益的高低,择优供应能源。
企业通过各种途径节约的能源,一律留给企业用于发展生产。第十六条 各级部门要重视结构节能,在保证完成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对严重浪费能源、产品落后、质量低劣的企业,要限期进行整顿;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关、停、并、转。
除省计委批准,不得恢复和发展小高炉、小电炉、小轧机、小火电、小电解、小电石、小铁合金的生产。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要求,经济合理地利用热能,加强供热系统管理,减少各项热损失,积极取措施,提高工业锅炉、工业窑炉和其它用热设备的热效率,大力回收利用各种余热。第十八条 凡新建暖住宅以及公共建筑,有关部门必须统一规划,用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对现有的分散供热系统,要取积极措施,逐步淘汰低效锅炉,实现集中供热。
2022哪些省不用乙醇汽油
第一条 整顿成品油市场的原则是,确定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理顺销售渠道,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调拨、统一质量标准的原则,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成品油流通市场,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灯用煤油和航空煤油、石脑油、燃料油。第三条 整顿的范围是,在省内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的批发企业、加油站和零售网点,有成品油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中央驻甘企事业单位和外省(市、区)在我省从事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的经营单位和地方炼厂。第四条 成品油经营单位所需,必须纳入当地石油公司的配置,接受石油公司、技术、质量、物价等部门在业务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供需双方实行合同管理。加油站和零售网点实行代销制。第五条 炼油企业不准搞国内各种形式的来料加工或变相来料加工、不准直接向市场销售成品油。如遇交通运输及其它特殊情况,危及正常生产时,可专题向中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省经贸委汇报,作为应急问题,专题研究解决。第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物委定价。兰州市(含四区)执行国家核定的批发、零售价格,其余地、州、市、县(市、区)均执行省物委核定的批发、零售价格。炼油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各经营单位不得在国家、省物委定价以外加价或变相加价,也不得压价竞销。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各零售网点、加油站都要按照规定价格统一实行挂牌销售。第七条 严格税收征管。所有成品油经营单位都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各级一律不得给予减免、优惠,更不允许包税。第八条 成品油经营单位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成品油批发企业
1、有经营成品油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
2、有一定规模的注册资本金和与现有经营规模基本相适应的资金保障。
3、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和销售渠道。
4、有符合国家标准并与经营规模基本相适应的成品油储运设施。
(二)加油站和零售网点
1、加油站的建设符合当地县级以上规划要求,各项手续完备,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消防、技术规范等政策法规要求。
2、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3、从业人员以及规章制度符合成品油的技术要求。
4、按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挂牌销售,并实行代销制。第九条 成品油代理进口的外贸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经外贸部批准有成品油外贸经营权。
(二)具有经营成品油进口业务能力和经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市场,出口创汇率高,经济效益好。
(三)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同世界上主要的石油公司建立较稳定的贸易关系。第十条 凡现从事成品油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均属整顿重点。省内各炼厂不准向社会直接销售和从事成品油的批发业务。其生产的成品油全部纳入国家统配。炼油企业自办、联办的加油站和零售网点所需成品油,由所在地石油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进行合理配置,实行代销制。第十一条 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一律不准从事成品油经营。已经从事并建成的加油站和零售网点,按照省地县整顿办的规定,申报资金、经营量、品种、仓储设施等有关情况。必须与原单位彻底脱钩,接受整顿,待整顿确认资格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重新登记手续,方可经营。第十二条 享受出厂价直供的“六大用户”,由省计委、省经贸委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规定用油范围、品种、数量进行界定,所供成品油只能自用,不得对外销售,也不得转入所属加油站(零售网点)对外销售,如有违反,扣减直供指标,并取消直供资格。第十三条 国家物资储备局所属库、站对国家下达的储备和轮换出库的成品油,不准随意买卖。轮换出库的成品油应纳入省内配置,由省石油总公司组织调销。储备局所属库(站)现有的加油站和零售网点也要与行政管理单位彻底脱钩,经整顿合格后,所需纳入当地石油公司配置,并接受业务指导,实行代销制。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的石化企业所生产的成品油(除合同已规定的外),和按有关政策进口的成品油,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在国内销售。任何外商投资企业未经外经贸部批准,一律不得在国内从事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以及成品油进口和代理业务。
甘肃省市客运张川至麦积的车辆有没有油补
江苏省。乙醇汽油是一种由粮食及各种植物纤维加工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配形成的替代能源。2022年江苏省、甘肃省部分地区还没有使用乙醇汽油。按照中国的国家标准,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是一种混合物。在汽油中加入适量乙醇作为汽车燃料,可节省石油。
甘肃省石油供销总公司怎么样?
有,柴油车补贴240.27元/月标台,汽油车补贴446.72元/月标台。燃油补贴按照油料费用谁支出谁受益原则施行,补贴资金来自省财政中央转移支付,市、区两级财政划补等,各个地区燃油补贴发放的标准与时间都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的财政部门。
甘肃省石油供销总公司是1993-10-22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注册成立的集体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20号。
甘肃省石油供销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102224344216C,企业法人薛继维,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甘肃省石油供销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不准储存,以上各项凭许可证核定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矿产品(不含特定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农副土特产品(不含国家限制品种)的销售,劳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甘肃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1456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7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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