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成品油价格调整通知文件_发改委成品油调价时间表
1.国内成品油价迎牛年首涨,调整幅度如何?
2.定了!今晚油价下调创历史新高,发改委:地板价以下部分将不调整
3.现在汽车的93号汽油价格是多少
4.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5.国内油价上调,具体调整情况如何?
涨!我是有料财经!今天10月11日0时国内油价调整,由于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发改委按照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成品油价格涨幅不足50元/吨,国内油价迎来年内首次调价搁浅。有料财经为大家带来今天全国油价调整后的柴油、92号、95号汽油今日价格。年内国内油价调整结果11涨7跌1搁浅,没能实现车主盼望的每升92号汽油价格重回7元时代。#财经##汽车##汽油##油价涨与跌##油价#
作者:小天有料财经
发改委:本轮成品油价格涨幅过小,国内油价调整搁浅!
发改委发布国内油价调整通知,表示:
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0月1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9月21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价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
今年前18次油价调整结果非涨即跌,今天的国内油价调整搁浅是年内首次,在今日全国油价调整后,各地加油站的柴油、汽油零售价格(国内成品油最高限价)维持不变,直到将于10月24日24时进行的新一轮国内油价调整。
由于今天的国内成品油调价搁浅,车主司机期待的92号汽油价格重回7元时代的愿望落空。
接下来的油价会迎来年内第12涨还是第8跌?我们来看一看最新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表现, 国际油价决定了国内油价调整结果。
有料财经的今日油价分析(2022年10月11日)。
北京时间今天10月11日凌晨,国际油价中断了连续两周上涨的强劲趋势,世界三大原油价格出现小幅回落调整。
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最新报.41美元/桶,今日油价下跌0.52%,这是油价连续五个交易日上涨后的首次下跌。NYMEX美国原油期货价格92.11美元/桶,今天油价跌幅0.57%。
国内原油期货主力合约周一收盘大涨11.11%,盘中油价一度涨停板!
由于10月以来的国际油价大涨接近15%,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国内柴油、汽油价格调整结果与国际油价“同涨同跌”的联动关系,如果未来两周的原油价格不出现大幅下跌,有料财经提醒大家做好接下来迎接国内油价上调,甚至是国内油价大幅上调的心理准备,92号汽油价格不仅暂时回不去7元时代,或将在油价上调后再次进入9元时代!
关注有料财经,每天及时把握国内油价调整的最新消息。
那么接下来的原油价格会不会下跌呢?
有料财经认为原油投资者对于近期的亚洲地区疫情担忧情绪升温,金融机构分析师认为会打压世界石油需求前景,加上国际油价涨至一个月来新高促使部分多头获利了结,成为国际油价今天下跌调整的主要原因。
美联储大幅加息预期,美国将要释放1000万桶战略石油储备干预原油市场价格的操作,成为了打压油价的理由。
但是随着俄乌冲突升级,金融市场投资机构对于俄乌地缘局势担忧情绪升温,预计全球油价后市仍有进一步震荡走高的空间。
今天国内油价调整搁浅后,全国10月11日柴油、92号、95号汽油今日价格。
今日浙江油价:2022年10月11日绍兴、宁波今日92号汽油价格为8.16元/升,绍兴、宁波今日95号汽油价格为8.68元/升,今日宁波、绍兴0号柴油价格为7.85元/升。
今日湖南油价:2022年10月11日株洲、长沙今日92号汽油售价为8.13元/升,株洲、长沙今日95号汽油售价为8.65元/升,今日长沙、株洲0号柴油售价为7.93元/升。
今日辽宁油价:2022年10月11日沈阳、大连92号汽油今日价格为8.17元/升,大连、沈阳95号汽油今日价格为8.70元/升,今日大连、沈阳0号柴油价格为7.77元/升。
有料财经的今日国内油价调整信息:今天国内油价迎来年内首次调价搁浅,新一轮国内油价调整时间确定,受到近期的国际油价大幅上涨15%的影响,预计10月24日24时国内油价或将大幅上调。?
国内成品油价迎牛年首涨,调整幅度如何?
发改委18日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区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成品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定价。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五条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减)地区间价差确定。
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强制配送。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
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
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汽油、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定了!今晚油价下调创历史新高,发改委:地板价以下部分将不调整
2月18日,牛年开工首日,即迎来新一轮成品油价调整。国家发改委通知,当日24时起上调汽柴油价格,调整幅度分别为每吨275元、265元,折合每升89号汽油每升上调0.20元、92号汽油0.21元、95号汽油0.23元、0号柴油0.23元。
调价将使私家车主用油成本增加。以油箱容量50升的普通私家车计算,此次调价后,车主们加满一箱油将多花10.5元左右。本轮调价后,全国大多数地区92号汽油零售限价在每升6.4至6.6元。
扩展资料
后续油价走势
隆众资讯分析师李彦认为,以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计算,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开局将呈现上行的趋势,幅度在105元/吨左右。目前来看,沙特承诺将在2-3月额外减产带来有力支撑,且即将推出新的大规模经济刺激提振市场信心,利好因素仍然占据上风,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上调的概率较大。
卓创资讯分析师戴田东也表示,虽然近期国际油价连续上涨基本将前期利好消化殆尽,再度上涨需寻求新的利好提振,而沙特额外减产这一利好仍可给予油价强有力的底部支撑,使得连续下跌概率将减小,目前油市向好发展趋势不变,预计下个周期欧美原油延续高位震荡概率相对较大。新一轮原油变化率或以正值开局,预计下一调价周期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或面临“六连涨”。
北京日报—牛年开工首日调油价,每升上涨0.21元
现在汽车的93号汽油价格是多少
3月17日24时(今晚24时)国内油价将开启新一轮的调整窗口,当前10个计价工作日统计完毕,当前原油变化率已经下跌至-26.61%,汽柴油下调1010元/吨,折合公升汽油约下调约0.73-0.76元/升,继续刷新国内有史以来的最大汽油跌幅,同时也是自2013年成品油价格新机制施行以来的最大跌幅。如果今晚每升汽油下调约0.75元/升。以一般私家车油箱50L容量计算,加满一箱油将可节省约37.5元。
不过,国际油价过大的跌幅也导致国内原油调整机制中“地板价”的触发。截止3月16日,布伦特原油已经跌至30.1美元/桶,这导致挂靠原油估计均值将跌进40美元/桶,根据2016年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设“天花板价”和“地板价”,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
按照相关规定,低于40美元时,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国际油价均值已经跌破了国内油价设定的40美元的“地板价”红线。今天24时,国内油价将按照对应40美元的水平调整,低于40美元的部分不再下调。
这意味着,尽管低于地板价的部分不能跟随下调,油价调整相应“打了折扣”,但当前油价平均值只有少部分低于每桶40美元,所以国内油价还是能享受到绝大部分国际油价暴跌带来的下调“红利”。
国内油价具体调整金额将在3月17日17时公布,24时正式实施。各位车主,明天开始,尽情把油加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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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各地油价调整情况
今天零时起,国家发改委将上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汽柴油涨幅均为600元/吨,全国汽油零售价格将涨0.43元/升左右,柴油零售价格将涨0.51元/升左右。
上海:93号汽油5.99元/升
调整后上海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分别为7500元/吨和6750元/吨,分别上涨8.66%和9.69%。此次成品油价格上调后,上海地区最高零售限价为90号汽油5.51元/升,上涨0.44元;93号汽油5.99元/升,上涨0.48元;0号柴油5.73元/升,上涨0.51元。[详细]
北京:93号汽油每升涨至6.37元
在近千座国有加油站中,93号汽油价格将由每升5.89元统一调整为6.37元,每升上涨0.48元;号汽油每升上涨0.51元,涨后价格为6.78元。[详细]
广东:93号汽油每升涨至6.25元
这次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国Ⅱ标准90号汽油每升上调0.45元,93号汽油每升上调0.48元,号汽油每升上调0.52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52元;国Ⅲ标准90号汽油每升上调0.45元,93号汽油每升上调0.49元,号汽油每升上调0.53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52元。[详细]
深圳深国III93号汽油上涨到每升6.25元
本次调价,其中“深国III”号油,已从原来的6.24元每升上涨到6.77元,每升价格上涨0.53元。“深国III”93号油价格由原来的每升5.76元上涨到每升6.25元,每升价格上涨0.49元;“深国III”0号柴油由原来的5.50元每升上涨到6.02元,每升价格上涨0.52元。此外,98号汽油也由原来的每升7.48元上涨到8元,每升上涨0.52元。[详细]
浙江今起93号汽油每升上调0.49元
昨晚,浙江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今天零时起,私家车主最常用的93号汽油上调了0.49元/升。[详细]
重庆:93号汽油6.11元/升
成品油价格于今日凌晨零时开始上调。93号汽油每升由之前的5.63元,上涨到6.11元;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5.95元,上涨到6.46元。[详细]
江苏93号汽油涨至5.98元/升 南京涨幅达0.88元
6月30日零时起,成品油再次涨价,且这次调价还带有一个新机制:实行全省统一价,江苏13个省辖市93号汽油统一为5.98元/升。成品油上一次涨价是6月1日,两次涨价正好横跨月头、月尾,以南京为例,这次93号汽油每升上涨0.51元,一个月内的涨幅高达每升0.88元,创下历年来的新高。[详细]
湖北:93号汽油6元
据悉,93号汽油、号汽油、0号柴油每升均涨0.5元,90号汽油每升涨0.45元,-10号柴油每升涨0.55元。具体调整后的价格为:90号汽油每升5.65元(原价5.2元)、93号汽油6.00元(原价5.5元)、号汽油6.3元(原价5.8元)、0号柴油5.85元(原价5.35元)、-10号柴油6.2元(原价5.65元)。[详细]
海南:93号汽油每升7.03元
6月30日零时,海口海秀中路中石化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开始调整汽柴油价格,其中93号汽油由原来的每升6.55元调至7.03元,号汽油由原来的6.94元调至7.46元,0号柴油从原来的5.42元调至5.94元。[详细]
昆明:93号汽油涨至每升6.12元
昆明市场成品油价格今天凌晨再次上调。一个月经历了两次调价,昆明市场90号汽油上涨0.54元到了每升5.69元;93号汽油上调0.58元到了每升6.12元;号汽油上调0.56元为每升6.55元;0号柴油价格上调0.51元到了每升5.89元。[详细]
福建:93号汽油每升5.92元
从今日零时开始,我省像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一类价区的城市的汽、柴油价格将全面上调,90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将由现行的5.14元/升调至5.59元/升,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由现行的5.45元/升调至5.92元/升,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将由现行的5.76元/升调至6.26元/升,而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也将由现行的5.25元/升调至5.75元/升。[详细]
青岛93号汽油每升涨至6.02元
6月30日零时起,岛城的油价将进行调整:90号汽油由每升5.15元涨至 5.59元,涨了0.44元;93号汽油由每升5.54元涨至6.02元,涨了0.48元;号汽油由每升5.94元涨至6.46元,涨了0.52元,0号柴油由每升5.31元调至 5.82元,涨了0.51元,-10号柴油由每升5.72元涨至 6.28元,涨了0.56元。[详细]
南昌93号汽油每升涨至5.98元
从30日起成品油价每吨提高600元,这是本月内第二次上调成品油价格,上调幅度也大于上一次。记者从南昌地区某加油站负责人处了解到,93#汽油每升调整至5.98元,本月两次调价累计上涨了0.79元。[详细]
西安93号汽油涨至每升5.94元
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改委决定自今日零时起将汽、柴油每吨上调600元。调价后,西安地区93#汽油最高零售价为5.94元/升,涨幅0.48元/升。[详细]
河北93号汽油每升涨至6.03元
来自省物价局的消息称,《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说明已下发,据此测算,之前5.54元/升的93号汽油价格已经突破6元,达到6.03元。按照省物价局公布的各种油品最高零售价格详单,90号、93号、号汽油及0号柴油每升零售价格分别上调了0.45元、0.49元、0.51元及0.52元。[详细]
沈阳93号汽油今起每升涨0.47元
从今日零时起,沈阳汽油、柴油的价格开始全面上调,此次上调幅度比较大,最高每升上调0.58元。[详细]
合肥93号汽油涨至5.99元/升
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从今天零时起,我省成品油价格开始上调,合肥90#汽油的价格调整为5.6元/升,0#柴油的价格调整为5.84元/升。[详细]
国内油价上调,具体调整情况如何?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月21日消息,国内油价年内第三次上调,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1日消息,自2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85元和80元。折合升价,92号汽油每升上涨0.07元;95号汽油每升上涨0.07元;0号柴油每升上涨0.07元,车主加满一箱(50L)92号汽油将多花3.5元。
受伊拉克将在8月和9月额外减产40万桶/日、国际能源署(IEA)下调2020年石油需求预估、7月OPEC+减产协议执行率预计在%左右等消息影响,本轮调价周期内国际原油变化率震荡上升。
此外,当地时间周三(20日),OPEC+警告称,油市复苏步伐似乎比预期慢,维持减产水平不变。由于伊拉克、尼日利亚、安哥拉和哈萨克斯坦为5-7月的过度生产进行补偿,8月和9月的减产幅度将进一步加大。
扩展资料:
疫情和OPEC+减产情况将持续影响国际油价
调价周期内,美国原油库存下降、美元持续走弱以及经济数据向好为国际油价提供支撑。美国能源信息署数据显示,截至8月14日,美国原油库存连续四周下降至5.12亿桶。
美国活跃钻机数也连续三周下降至172座,为2005年7月以来的最低水平,意味着美国原油产量将继续下降。近期美元持续走弱,一定程度提振以美元计价的原油价格。美国、欧洲和亚洲最新经济数据有所改善也增强了市场对原油需求预期恢复的信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计,肺炎疫情和OPEC+减产情况将对国际油价产生持续影响。目前来看,全球经济和原油需求得到明显改善还需要较长时间,短期国际油价将维持震荡态势。
中国经济网-下班先加油!国内油价要涨,加满一箱将多花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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