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价新一轮重要调整完成,2月份猪价、粮价即将上涨?

2.今晚油价要涨!迎来年内第三涨!8月21日24时打开调价窗口!

3.油价92号汽油调价时间

油价调整方案bug_油价调整方案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油价新一轮重要调整完成,2月份猪价、粮价即将上涨?

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1、汽油、柴油吨/升比

根据6月20日的成品油价调整方案,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由此可以计算出官方汽油、柴油吨/升比(即一吨相当于多少升):

汽油吨/升比=(7540-5980*1.08)/0.8=1350

柴油吨/升比=(7040-5520*1.08)/0.92=1170

2、汽油、柴油月度消耗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数据,10月份全国汽油产量541.67万吨,柴油产量1177.68万吨。

12月数据参考10月数据。

3、油企的“政策利润”

根据汽柴油月度消耗量以及汽油、柴油吨/升比,油企的政策利润为:

541.67万*1350*0.8+1177.68万*1170*0.7=154.95亿

需要注意的是,这154.95亿并不是油企的全部利润,而只是油企额外享受到的属于燃油税范畴的“政策利润”,除此之外,油企的“合理利润”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因为按照53美元的国际原油价计算的成品油理论油价是2.93元/升,而去掉属于“政策利润”和现行燃油消费税之外的汽油油价仍高达5.25元/升,也就是说目前油企的“合理利润”的数字为2.32元/升,总的利润是多少就没必要再去细算了。

今晚油价要涨!迎来年内第三涨!8月21日24时打开调价窗口!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随着2月份的开始,最近的时间网络上关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讨论很热烈。

随着新一轮油价调整完成之后,基层汽、柴油价格再次迎来了全新变化。

在油价迎来新调整之后,猪价、粮价会有哪些新转变?农民的种养殖收益能否得到强力保障?国家针对粮食、生猪产业又制定了哪些具体的利好举措?今天老道就为大家收藏一下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相关消息。

涉及到粮价、猪价方面有三个好消息,也希望广大的农民兄弟能够有所了解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随着2月份的正式开始,新一轮的汽、柴油价格调整已经在近日完成。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消息来看,受到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影响,这一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完成之后,基层汽、柴油价格将迎来2022年开年的首次上涨。

尤其是随着这一次油价上涨完成之后,一些地区的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价格也再次迎来上调。

根据国际原油品种变化率情况来看,这一次油价上涨幅度或将达到280元每吨,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价格涨幅也将达到0.20~0.22元每升。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油价上涨带来的直接影响,除了出行成本有所提高之外,粮食、生猪的调运成本也将迎来提高。

特别是在最近几天,南北各地出现了新一轮的雨雪天气,个别地区的交通运输条件相对偏差,再结合油价上涨的情况,为我们充分预示着局部地区的生猪、粮食调运效率很有可能会有所下降。

届时猪价、粮价也会面临新的行情变局。

随着2月中旬的日益临近,猪价、粮价能否一改当前的震荡行情,迎来全面上涨,这也是目前广大种养殖户们最关心的问题。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发布的相关消息来看,在2023年涉及到粮价、猪价方面,国家会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

尤其是针对粮食、生猪产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利好扶持方案。

下面老道就给大家做一个简单梳理,有三个好消息希望广大的农民兄弟有所了解!

好消息1:在2023年,国家会继续加大非洲猪瘟的管控力度。

要全面降低养殖户们的生猪饲养风险,进一步减轻非洲猪瘟对于养殖户们带来的影响。

而且随着基层猪粮比连续多日处在5:1以下的水平,预计新一轮的储备收储调控也将全面启动。

届时持续震荡的猪价也将迎来一系列的利好改善。

好消息2:在今年国家针对粮食产业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

一方面会全面推进提升千亿斤粮食产能行动,另外一个方面也将全方位地保障所有农民的种地收益不会受到影响。

尤其是会逐步建立种粮农民的补贴机制,全面建立主产区的补偿机制。

随着系列保障机制的全面确立,农民的种地收益也将获得更强力的保护。

好消息3:在今年国家也将全面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为了进一步实现粮食的丰产增产,在未来国家会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这对于我们种地农民来说绝对是意义非凡。

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这将代表着农民通过种地实现增收,将获得更强力的土地支持,耕地地力将得到实质性的改善提高,农民的收益自然也能够迎来稳步提升。

透过以上三个好消息来看,粮价、猪价在2023年迎来新一轮的涨价机会不成问题。

在这些利好政策的落地之下,农民的种养殖收益也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在这里,老道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制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粮价猪价系列调控政策点个赞。

油价92号汽油调价时间

8月21日24时油价迎来

油价调整最新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天(8月21日)24时开启。央视财经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本次油价调整具体情况如下:汽油每吨上涨85元,柴油每吨上涨80元。92号汽油每升上涨0.07元;95号汽油每升上涨0.07元;0号柴油每升上涨0.07元.

国际原油形势据分析,调价周期内,美国原油库存下降、美元持续走弱以及经济数据向好为国际油价提供支撑。美国能源信息署数据显示,截至8月14日,美国原油库存连续四周下降至5.12亿桶。美国活跃钻机数也连续三周下降至172座,为2005年7月以来的最低水平,意味着美国原油产量将继续下降。近期美元持续走弱,一定程度提振以美元计价的原油价格。美国、欧洲和亚洲最新经济数据有所改善也增强了市场对原油需求预期恢复的信心。

油价未来趋势预测下一轮调价窗口将在2020年9月4日24时开启。隆众资讯分析师李彦认为,三大机构均下调今年全球原油需求预测,美国经济刺激方案仍陷僵局,同时主要产油国警告称,若疫情持续不退,需求复苏将面临风险,利空因素近期有所增强。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下调的概率较大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是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在十个工作日之后汽油价格就会调整一次,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和星期天。?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多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于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

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24号)》发布,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下一轮油价调整预测:以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计算,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开局将继续呈现下行的趋势,不过由于国际油价已经普遍低于40美元/桶,下一轮大概率将触发保护机制,即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或将继续搁浅。